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经过审核,我们认为在保障正常资金运营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理财产品,丰富了公司投资理财的渠道和产品种类。在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同时,提高了公司的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周 峰 胡 泳 周泽将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