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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799 沪市 星宇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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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799:星宇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8

601799:星宇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20-026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 9 亿元,并提请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31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505,23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82.8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2,954,000.00 元(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1,477,045,982.88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8 月 9
日全部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6)0015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 55072.94 万
元,投入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项目和星宇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余额 111098.05 万元(含利息收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20-026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产品品种

      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2、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 9 亿元,即在 1 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
  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该额度根据公司本次募资资金投资计划及实
  际使用情况递减。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4、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5、信息披露

      公司每半年度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当期的理财合作方名称、产品类型、期限、
  收益情况等信息。

      6、开设理财产品专用账户

      公司将对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开设理财专用账户,该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于其他用途。

    开户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建行常州新北支行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32050162843609666666-0001

中信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7325910182600041901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实现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
  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9 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20-026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9 亿元的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星宇股份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星宇股份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对星宇股份此次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五、上网附件

  (一)《星宇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星宇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星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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