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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798 沪市 蓝科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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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798 : 蓝科高新配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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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蓝科高新                                   股票代码:601798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LANPEC TECHNOLOGIES CO., LTD
(注册地址: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 8 号)
配股说明书摘要
(封卷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配股说明书摘要公告时间:  年  月  日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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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
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
对本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
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配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投资者
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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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配股说明
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本次配股情况
本次配股以公司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2,00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 1.1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本次可配售股份共计 3,520 万股。若
本次配股实施前公司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方式等导致公司总股
本变动,可配售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以现金全额认购甘肃
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配售股份的承诺》,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配
股方案中的全部可获配股份。
二、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为进一步提高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性、持续稳定性,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日常经营状况、
公司投资者和股东的要求、外部融资环境等方面情况,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2 年 8 月 20 日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 ,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机制。
1、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应立足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法律法
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2、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
合以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许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弥补亏损、提取
各项公积金后,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现金能够满足持续经营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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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上述条件下,公司连续三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4、现金分红情况:公司重视投资者的利益保护,自上市以来公司利润分配
详细情况如下:
年度  分红方案
现金股利
(万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012 年度  10 股派现 0.7 元(含税)   2,240  10,541.98
2011 年度  10 股派现 0.6 元(含税)   1,920  12,104.46
自上市以来的两个会计年度(2011 年度和 2012 年度),公司累计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为 4,160 万元,为年均净利润的 36.74%。
5、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自上市以来,2011 年度和 2012 年度公司实现的
利润扣除现金分红的金额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根据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实施完成后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三、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因素
(一)受石油石化行业景气周期波动影响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石油石化行业, 而石油石化行业对专用设备的需求
主要受到原油价格波动、国家宏观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周期性波动
的情况。为降低市场风险、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日益重视电力、钢铁、轻工等其
他应用领域的市场开拓,但在短期内仍然会以石油石化市场为主, 若石油石化行
业景气周期发生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较为重大的影响。
(二)市场竞争的风险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在产业政策扶持等有利因素的助推下,我国石油
石化专用设备制造业发展迅速,生产厂商日益增多。公司是石油石化专用设备制
造业龙头企业之一, 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多项细分产品在国内市场名列前茅。
随着竞争对手家数的增多及其技术能力的逐渐提升, 若公司不能尽快增加投入,
通过改善管理、发挥规模效应和提高科技含量等方式来持续提高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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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面临因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导致产品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导产品所用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存在价格波动的情况。 同时, 公司主
导产品的生产周期相对较长,与客户确定的价格虽然考虑到钢材等原材料价格的
预期走势,但无法完全反应和化解原材料价格的波动, 并增加了公司对生产成本
的控制难度。若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来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
将使得公司可能无法以合适价格及时得到所需原材料,导致出现因原材料价格波
动对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的风险。
(四)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低于净利润的风险
2010 年度至 2013 年 1-6 月,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11,298.43 万元、12,164.34
万元、10,594.45 万元和 4,870.09 万元,而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分别为 468.53 万
元、-11,697.39 万元、1,169.73 万元和 5,016.30 万元。报告期内,累计经营活动
现金净流量低于累计净利润的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所承接产
品订单总金额的提高,相应使得应收账款以及原材料、在产品等存货大幅增加所
致。随着公司销售收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和存货余额将可能进一步扩
大,公司需要筹集更多的资金来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如果公司不能多渠道及时筹
措资金或者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公司将面临资金短缺的风险。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蓝科高新、上海蓝滨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现分别持有 2011
年 9 月 22 日核发的 GR201162000094 号和 2011 年 10 月 20 日核发的
GF201131004930 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三年,上述两家公司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同时,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
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蓝亚公司、冠宇公司、
检测所在报告期内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有关高新技术企业和西部大
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因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资格失效,将对
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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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配股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已出具《关于以现金全额认购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配售股份的承诺》,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全部可
获配股份。如果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将会导致本次发行失败。另外,
公司股东有权自主选择是否参与本次配股,如果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
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 70%,则本次配股发行失败,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
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认购款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因此,本次配股存在因原股
东认配数量不足而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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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名    称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Lanpec Technologies Limited
注册地址  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 8 号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蓝科高新
股票代码  601798
法定代表人  张延丰
成立日期  2001 年 4 月 30 日
电    话  0931-7639858
传    真  0931-7663346
公司网址  www.lanpec.com
电子信箱  lanpec@lanpec.com
经营范围
本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机械成套设备的制造、加工、销售;
石油化工、天然气、钢铁、电力、海洋、环保、市政、轻工业系统装
置工程的设计、制造、安装;压力容器(塔器、储存容器、反应容器、
换热设备)、空冷器、石油钻采设备、金属结构件、石化设备配件、食
品机械、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的设计、制造、销售、维修;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贸易代理;(以上项目国家禁止或限制经
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石
油化工设备》及《石油矿场机械》期刊的出版及国内外期刊广告的设
计、制作和发布(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方案已经公司 2013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3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3
年 4 月 23 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了《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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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配股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210 号)。
本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34 号《关于核准甘肃蓝科
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的核准。
2、配售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3、配股比例及配股数量
本次配股以公司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2,00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 1.1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本次可配售股份共计 3,520 万股。若
本次配股实施前公司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方式等导致公司总股
本变动,可配售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最终配售比例及数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
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配股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配股价格为 5.68 元/股。
(1)配股价格:根据刊登配股发行公告前股票市场交易的情况,在不低于
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采用市价折
扣法确定配股价格。
(2)定价依据:①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和公司的发展前景; ③参照公司股票二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