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3-032
H 股代码:6178 H 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
所担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
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进行了
公司2022年度的相关审计和审阅工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
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2年末拥有合伙人22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2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818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2.82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2.7亿元)。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1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6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
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一次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自2020年起,香港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
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奇先生,于2009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于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陈奇先生自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20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奇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魏欢欢女士,于2012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于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魏欢欢女士自2009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魏欢欢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朱宝钦先生,于2006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于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朱宝钦先生自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19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朱宝钦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公司系A+H股上市公司,根据境内外监管要求,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将分别负责就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提供相关审计服务及审阅服务。2023年度本公司境内、境外的审计、审阅费用共计458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较上一期同比增长约9.57%。上述审计费用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相关的境内外审计服务;
2.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服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