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60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分布式光伏《能源管理协议》暨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业务需要而发生,交易定价客观、
公正、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往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合作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取得了良好的发电收益,双方拟进一步深化合作,由公司下属公司在晶科能源指定厂区内投资建设 2 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为晶科能源下属公司提供长期售电服务。双方下属公司拟就上述合作事宜签署《能源管理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分布式光伏〈能源管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公司与关联方晶科能源下属公司签署《能源管理协议》,并同意在预计交易金额内推进关联交易的具体实施。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和胡建军先生对上述议案回
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能源管理协议》项下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运营期为 25 年,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宁宇先生、夏晓华先生和严九鼎先生经事前审核,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署的《能源管理协议》主要是关于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与关联方发生的售电业务及屋顶租赁业务。本协议的签订及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运营规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和实际业务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对该事项亦回避表决。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 2023 年度 2023 年 1~9 月
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
(未经审计)
晶科能源及其子公 采购组件、支架 50,000.00 22,737.55
采购 司
原材料 采购储能设备 18,000.00 451.77
小 计 68,000.00 23,189.32
晶科能源及其子公 屋顶分布式电站的售 13,599.89 9,246.71
销售 司 电交易(注)
商品 小 计
13,599.89 9,246.71
JinkoSolar Holding 电站托管服务 670.00 511.08
Co.,Ltd
提供 储能充放电服务(注) 735.67 422.07
劳务 晶科能源及其子公
司 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 1,300 1,167.70
服务
变电站运维服务 — 100.63
综合节能改造服务费 420.00 64.90
小 计 3,125.67 2,266.39
晶科绿能(上海)管 租赁办公场地 536.00 367.76
理有限公司
租赁 晶科能源及其子公
房产 司 租赁厂区屋顶(注) 816.00 671.87
小 计 1,352.00 1,039.64
合 计 86,077.56 35,742.06
注:上表所列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包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向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租赁厂区屋顶并向其提供长期售电服务中对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有关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9日、2021年2月6日、2021年8月20日、2021年10月30日、2022年2月17日、2022年8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2020-015、2021-010、2021-091、2021-092、2021-124、2022-018、2022-122、2022-159和2023-056)。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本次拟签署的《能源管理协议》的约定,公司租赁关联方建筑物屋顶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所发电量优先出售给关联方使用,富余电能并入公共电网或由公司自行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出售给其他第三方),预计25年运营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6,562万元,具体如下:
序 预计 25 年运营期交易总额(万元)
号 关联交易对方 销售商品 租赁场地
(售电交易) (租赁厂区屋顶)
1 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31,100 2,862
2 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12,600 —
小 计 43,700 2,862
合 计 46,56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科能源”)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B8YBC50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成立时间:2017 年 12 月 15 日
注册资本:357,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安江路 11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海宁市黄湾镇新月路 199 号(自主申报))
股东结构:嘉兴科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海宁晶科能源 51.40%股权,晶科能源持有海宁晶科能源 25.21%股权,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海宁晶科能源 21.01%股权,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持有海宁晶科能源 2.38%股权。
海宁晶科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62,772.44 2,246,979.57
负债总额 1,514,122.80 1,519,999.15
净资产 548,649.64 726,980.42
资产负债率 73.40 67.65
项目 2022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3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97,987.96 1,623,250.37
净利润 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