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2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向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提供售电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海宁市晶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灿”)拟利用关联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科能源”)的建筑物屋顶,建设 3.5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成后,所发电能优先出售给屋顶业主海宁晶科能源使用,富余电能在项目接入公共电网后反送上网,电能相关收益由开发商海宁
晶灿享有。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约 350 万 kWh,运营期限 25 年。预计
25 年运营期所发生的售电服务总金额约 4,414.75 万元,平均每年的交易金额约
176.59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
先生、李仙华先生和胡建军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向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提供售电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 2021 年10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124)。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