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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环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10-25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编号:2011-018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七

人,实到董事十六人,其中传真表决董事六人,公司董事郭金刚先生

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李晋平先生主持,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

议:

     一、《关于审议二○一一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1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整合收购潞城市隆源焦化有限公司的议案》

     依照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

焦化产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煤焦化产业,

进一步优化公司煤焦化产业链,进一步完善公司煤焦产品配置,提升

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对潞城市隆源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

源焦化”)60 万吨/年焦化项目实施整合收购。具体情况如下:

     隆源焦化 60 万吨/年焦化项目,焦炉炉型为 4.3 米捣固焦炉,炭

                                --1--
化室孔数为 2×56 孔。焦炉配套的焦油回收、粗苯回收、蒸氨脱硫装

置等基础设施和地面除尘、废水处理、挡风抑尘墙等环保设施完备,

并建有一座 3000KW 煤气发电机组和两个煤气烧制玻璃水车间,同

时铺设有至 30 万吨甲醇项目的煤气输送管道。项目的立项、环评、

土地、城建规划、取水、排污许可、安全许可、焦炭经营许可等相关

审批手续齐全,于 2010 年 7 月通过环境竣工验收,已申报《焦化行

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六批),目前该焦化厂处于生产运行状态。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54,596,075.92 元、负债

184,675,130.67 元、利润总额 59,309,218.92 元。

    2011 年 8 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对潞城市亚晋焦化有限公司进行了整合收购。隆源焦化位于潞城

市北村北,毗邻公司控股子公司五阳弘峰焦化有限公司和潞城市亚晋

焦化有限公司,且距离山西天脊潞安化工有限公司 30 万吨甲醇项目

仅 800 米,地理位置优越,供气设施完善。

    待隆源焦化整合后,该区域内将形成五阳弘峰、亚晋焦化、隆源

焦化总和 216 万吨焦炭/年生产规模,焦炉气总供气能力达 4.2 亿立方

/年,可确保 30 万吨甲醇项目拥有可靠稳定的焦炉气供气来源。同时,

潞城市亚晋焦化项目二期工程 120 万吨/年投产后,该区域焦炭生产

规模将提升至 240 万吨焦炭/年生产规模,可最终形成 6.6 亿立方/年

的总供气能力,基本满足甲醇项目满负荷生产用气。

    因此隆源焦化项目的整合,将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五阳弘峰、亚晋

焦化(整合项目)形成规模优势,并与 30 万吨甲醇项目形成区域联


                              --2--
产,有利于提高上述各子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有利于公司焦

化产业链条的延伸,有利于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符合省委省政府

关于焦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符合公司煤焦化产业“十二五”整体

发展战略布局。

    公司拟以资产收购的方式对隆源焦化项目进行兼并重组,实际出

资额以省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兼并重组的具体事宜在审

议通过后根据省国资委批复意见和双方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办理。具

体出资额待评估结果核准后另行披露。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1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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