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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环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03-30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11-003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十七人,实到董事十二人,其中传真表决董事二人。董事长任润

厚先生授权王安民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霍红义先生授权

李俊鹏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总经理贾恩立、董事

曹晨明、董事师文林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他人代为表决,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董事王安民先生主持,公司五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以下决议:一、《二○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二○一○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审议公司〈二○一○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审议〈二○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二○一一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二○一○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 2011-002 号《董事会公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二○一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 2011-005 号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 9 月修订稿) 》10.2.1

条之规定,公司关联董事任润厚、王安民、徐贵孝、刘仁生、李晋平、

霍红义、郭贞红、郭金刚回避表决,6 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

表决。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对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根据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对各项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1、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35,249.07 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 7,422.61

万元,其中:按账龄分析法应计提坏账准备 2,521.69 万元;按个别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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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法对一户账龄期长、回收困难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366.45 万

元。期初坏账准备余额为 8,388.10 万元,本期转回坏账准备 965.49

万元。

    2、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 192,310.81 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

13,362.97 万元,其中:按账龄分析法应计提坏账准备 5,583.83 万元,

按个别确认法对八户回收困难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7,779.14 万元

(其中子公司七户 5,313.14 万元)。期初坏账准备余额为 11,958.51 万

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1,404.46 万元。

    3、期末存货余额 77,990.17 万元,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

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939.61 万元,期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612.80

万元,本期对以前年度积压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转回 404.46 万

元,转销 72.14 万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803.42 万元。

    4、期末固定资产净额 725,658.85 万元,按资产减值确定原则应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248.89 万元,期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

1,302.73 万元,本期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3.84 万元。

    5、同意新整合的蒲县各煤业公司对其期末账面固定资产和实物

资产作为一个资产组并进行减值测试,无减值迹象。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关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议案》

    由于业务需要,我公司需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

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不超过壹拾伍亿元,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分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不超过壹拾亿元,向浦发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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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不超过壹拾亿元,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垣支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不超过

捌亿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潞安支行申请签发银行承

兑汇票余额不超过伍亿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潞矿支

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不超过伍亿元,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太原分行滨河西路支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不超过伍亿元。

    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以我公司的银行承

兑汇票、定期存单或保证金作为质押担保,或信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关于受让山西潞安环能五阳弘峰焦化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

议案》

    山西潞安环能五阳弘峰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峰焦化”或

“该公司”)是 2005 年 3 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由

我公司与弓丽锋、潞安五阳广源实业公司、五阳煤矿工会共同出资设

立。现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23100 万元,其中:我公司出资 16240 万元,

持股比例为 70.303%;五阳煤矿工会出资 3555.3 万元,持股比例为

15.391%;长治市鑫源祥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2100 万元,持股

比例为 9.091%;潞安五阳广源实业公司出资 1204.7 万元,持股比例

为 5.215%。

    五阳煤矿工会所持弘峰焦化股权是代为五阳煤矿职工出资。根据

国资发改革【2008】139 号《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

见》、国资发改革【2009】49 号《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


                              -4-
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规范职工持股行

为,我公司拟受让五阳煤矿工会所持弘峰焦化 15.391%的股权,受让

价格以审计评估价格为准,具体股权转让事宜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

双方签订的协议办理。需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该部门批准后,完

成相应的股权转让行为。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关于为被整合煤矿公司办理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董决字 2010 第 04-04

号)决议,公司为被整合煤矿公司(简称“目标公司”)办理了壹年

期委托贷款。鉴于目标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现在处于

技改阶段,资金较为紧张,目前无力偿还到期贷款,为支持目标公司

按期完成技改建设,公司拟对原委托贷款办理展期,展期期限一年,

借款利率按展期开始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 9 月修订稿) 》10.2.1

条之规定,公司关联董事任润厚、王安民、徐贵孝、刘仁生、李晋平、

霍红义、郭贞红、郭金刚回避表决,6 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

表决。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关于确认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整合主体

资格的议案》

    根据国家和山西省关于煤炭资源整合的相关精神,为发挥公司控

股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潞宁煤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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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宁武、静乐地区资源整合的积极作用和主体优势,进一步

扩大公司在宁武、静乐地区的资源储量和产能,以利于在该地区规划

建设千万吨级生产矿区。公司拟同意潞宁煤业公司作为整合主体参与

山西省煤矿兼并重组事宜,并授权潞宁煤业公司依法办理相关煤炭资

源整合重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宁武县政府、静乐县政府及当地煤

矿公司进行协商和谈判、签署和履行有关协议、合同等相关收购、兼

并、对外投资等资源整合事宜。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关于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

贷款的议案》

    为保障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潞安集

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需向潞安集团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伍仟万元人民币(¥5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按放贷

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该公司要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制定还贷计

划,保证按时还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 9 月修订稿) 》10.2.1

条之规定,公司关联董事任润厚、王安民、徐贵孝、刘仁生、李晋平、

霍红义、郭贞红、郭金刚回避表决,6 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

表决。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关于将山西蒲县伊田肥煤业有限公司等八公司纳入报表

合并范围的议案》


                               -6-
    依照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山西省煤炭资源整

合和有偿使用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187 号)、《关于煤矿企

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采矿权价款处置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

第 83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发[2009]第 10 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

文件及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公司分别与山西

临汾蒲县 33 座煤矿公司原股东协商,拟共同出资设立伊田肥煤业公

司、黑龙强肥煤公司、黑龙关煤业公司、新良友煤业公司、开拓煤业

公司、后堡煤业公司、隰东煤业公司、常兴煤业公司、宇鑫煤业公司

九家公司。

    2010 年,除与宇鑫煤业公司原股东的资产收购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