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5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 5 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02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8,477,758 股,发行价格为 30.52 元/股,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95,141,174.16 元,扣除发行费用 34,712,005.07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0,429,169.09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5 月 9 日
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53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明细 金额(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5,633,098.40
减:购买理财产品 620,000,000.00
加:赎回理财产品 350,000,000.00
减:2021 年度使用 104,307,080.74
加:2021 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7,067,057.77
加:收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0
减:本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40,000,000.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8,393,075.43
(一)2021 年 2 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2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7,058,823 股,发行价格为 42.50 元/股,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77.5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1,582,130.76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8,417,846.74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2 月 3 日
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47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明细 金额(元)
2021 年 2 月 2 日募集资金净额 1,978,417,846.74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570,301,558.21
减:购买理财产品 1,150,000,000.00
加:赎回理财产品 1,100,000,000.00
减:2021 年度使用 810,442,167.97
加:2021 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27,006,716.70
减:本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0
加:收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4,680,837.2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7 年 5 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宁波拓普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新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开发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新 8,006,009.03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1972763288 活期存款
碶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4110155300003444 活期存款 77,170,289.1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 宁波拓普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51010122000997527 活期存款 13,216,777.25
合计 98,393,075.43
(二)2021 年 2 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宁波拓普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湖南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拓普电动车热管 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已
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