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 2022 年 9 月 30日止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日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9 月 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现将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和存放情况
(一)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315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
行,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合计 1,088,731,2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05
元,认股款以货币形式缴足,共计人民币 14,207,942,160.00 元。认股款总额扣除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包括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登记费、印花税等费用)人民币 74,736,488.7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33,205,671.21元。上述非公开发行 A股募集资金已于 2018年 7月 31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 125903648510435、32050159413600001116 和320006669018010240000。上述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800286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前述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
专户已办理销户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币种 销户日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25903648510435 人民币 2019年 12月 31日
奥体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32050159413600001116 人民币 2019年 12月 26日
大行宫支行(注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 320006669018010240000 人民币 2019年 12月 26日
行
注 1:该行已于 2019年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
(二) 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93 号)核准并经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批准,本公
司于 2019年 6月完成 GDR发行,共计发行 82,515,000份 GDR,每份 GDR发行价格为
20.50 美元,共募集资金 1,691,557,500.00 美元,扣除与本次 GDR 相关的发行费用
39,961,513.72 美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51,595,986.28 美元,按照募集资金到账日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11,313,036,931.20元。截至 2019年 6月 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861530168651,上述GDR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900393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前述 GDR 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
销户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币种 销户日期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 861530168651 美元 2021 年 12月 28 日
有限公司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案)中关于募集资金
的使用约定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5.10 亿元(含 255.1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和运营资金,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用于进一步扩大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等信用交易业务规模;(2) 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用于扩大固定收益产品投资规模,增厚公司优质流动资产储
备;
(3) 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用于增加对境内全资子公司的投入;
(4) 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用于增加对香港子公司的投入,拓展海外业务;
(5) 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用于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持续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6) 不超过人民币 5.10 亿元用于其他营运资金安排。
因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上限(人民币 255.10亿元)。根据本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于 2018 年8 月 3日签署确定了各募投项目的资金安排,具体如下:
(1) 人民币 48亿元用于进一步扩大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等信用交易业务规模;
(2) 人民币 80亿元用于扩大固定收益产品投资规模,增厚公司优质流动资产储备;
(3) 人民币 5亿元用于增加对境内全资子公司的投入;
(4) 人民币 1亿元用于增加对香港子公司的投入,拓展海外业务;
(5) 人民币 3亿元用于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持续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
(6) 人民币 4.33亿元用于其他营运资金安排。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将原人民币 1 亿元“增加对香港子公司的投入,拓展海外业务”的用途调整为“进一步扩大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等信用交易业务规模”。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非
公开发行 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获得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批准的 GDR 招股说明书中关
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约定如下:
不低于 60%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国际业务内生及外延式增长,扩展海外战略布局;约30%用于持续投入现有主营业务,深耕财富管理、机构服务、投资管理等业务板块,进一步推动业务转型升级;约 10%用于补充营运资本及满足一般企业用途。
其中用于国际业务的资金具体包括:(1) 增强香港子公司的资本实力,进一步扩展跨境业务;(2) 逐步完善美国、欧洲业务布局,拓展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等潜在领域的业务机会。
如果约定的领域没有合适的业务机会,则相关的募集资金可以用于补充一般营运资金。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将原人民币 1 亿元“增加对香港子公司的投入,拓展海外业务”的用途调整为“进一步扩大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等信用交易业务规模”。
截至 2022年 9 月 30日止,本公司 GDR 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转让或置换的情
况。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公
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时承诺的事项,由此补充公司资本金和运营资金,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后,净资产和净资本均获得增加,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本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故实现的效益无法独立核算。
四、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金额: 1,413,320.57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 1,418,421.26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10,000.00 2018 年度: 1,385,847.7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比例: 0.71% 2019 年度: 32,573.5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 截止日(2022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
实际投资金额 到预定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