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636: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评估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的
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100035号
共三册第一册
第一册 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二册 评 估 说 明
第三册 评估明细表
TONGZHIXINDE(BEIJING)ASSETS APPRAISAL CO., LTD.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的
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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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的
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及负债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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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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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的
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摘 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
情况和正确理解并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
文。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旗滨电子)委托,对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的旗滨电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完成了必要的评估程序,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摘要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委托人为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实现本次评估目的相关经济行为而需要使用本报告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被评估单位: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三、评估目的:为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拟增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和范围:评估对象为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范围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31 日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
债。
五、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六、评估基准日及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7 月 31 日。评估
结论的有效使用期为一年,即自 2021年 7 月 31 日至 2022年 7月 30 日。
七、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八、评估结论: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16,279.19 万元,评估值为 21,040.29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壹仟零肆拾万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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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仟玖佰元整),增值 4,761.10万元,增值率为 29.25%。
特别事项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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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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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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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评 估 报 告
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
的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1 年 7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
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的概况
1、委托人暨被评估单位概况
企业名称: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电子”)
注册地址: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
注册资本:18,364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军
经营范围:光电玻璃、高铝玻璃、电子玻璃基板、屏蔽电磁波及微电子用材料基板生产、销售;以及相关制造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经营上述产品、设备及技术咨询与服务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8 年 4 月 8 日,旗滨电子成立
旗滨电子玻璃成立于 2018 年 4 月 8 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旗滨
电子,旗滨电子设立时的出资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出资方式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
1 15,000.00 100 货币
限公司
合 计 15000.00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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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出资事项未经会计师验资,通过核查上述股东增资的银行汇款单和企业的银
行对账单、银行回单等凭证,确认上述增资已实缴到位。
(2)2020 年 1月 9 日,第一次增资
2020 年 1 月,旗滨电子召开股东会议,决议新增股东及第一次增资,旗滨电子第
一次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出资方式 实缴出资额(万元)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
1 1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