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1-075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2 日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
(1) 限制性股票:114.915 万份
(2) 股票期权:1,572.10 万份
2020年4月15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公司”或“本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一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公司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1月28日。并以21.08元/股的价格授予347名激励对象874.8万份限制性股票。以42.15 元/股的行权价格授予558名激励对象1,838.8万份股票期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收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0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一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对修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23日,本公司在公司网站OA平台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于2019年7月30日-2020年1月30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
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一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1月28日,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公司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均为2021年1月28日。并以21.08元/股的价格授予347名激励对象874.8万份限制性股票,以42.15元/股的行权价格授予558名激励对象1,838.8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监事会出具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A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0.80元/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2、预留授予日:2021年1月28日
3、授予价格:每股20.80元
4、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
在资金缴纳过程中,共有149名激励对象实际进行认购,其中106名激励对象进行了部分认购。19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参与认购。 因此本公司本次实际向149名激
励对象授予共计114.915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如下:
根据授予实
占实际授予
际认购的限 占本公司股份
职务 限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数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量(万股)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14.915 13.14% 0.013%
骨干人员(149 人)
合计 114.915 13.14% 0.01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时公司股份
总数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股本总数为2021年5月12日的数量。
除198名激励对象未参与认购外,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与本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三)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2、预留授予日:2021年1月28日
3、行权价格:每股42.15元
4、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本次期权实际授予558人,6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此本公司本次实际向497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572.1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次拟授予
占股份总数的
职务 权数量 股票期权总数
比例
(万股) 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572.10 85.50% 0.17%
(业务)骨干人员(497 人)
合计 1,572.10 85.50% 0.1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票期权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对象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股票期权计划提交股东大会、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时公司股份总数
的10%。
2.本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股本总数为2021年5月12日的数量。
除61名激励对象未参与认购外,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与本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锁安排及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锁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派发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