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1-018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1) 限制性股票:2021 年 1 月 28 日
(2) 股票期权:2021 年 1 月 28 日
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2,713.6 万份
(1) 限制性股票:874.8 万份
(2) 股票期权:1,838.8 万份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或“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公司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均为2021年1月28日。并以21.08元/股的价格授予347名激励对象874.8万份限制性股票,以42.15元/股的行权价格授予558名激励对象1,838.8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预留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0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一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对修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23日,本公司在公司网站OA平台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于2019年7月30日-2020年1月30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一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1月28日,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公司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均为2021年1月28日。并以21.08元/股的价格授予347名激励对象874.8万份限制性股票,以42.15元/股的行权价格授予558名激励对象1,838.8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监事会出具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不存在《2020年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情形,获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0年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1.限制性股票:2021年1月28日
2.股票期权:2021年1月28日
(三)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
1.限制性股票: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1.08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每股21.08元;
(2)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50%,即每股13.76元。
2. 股票期权: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2.15元/股。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
每股42.15元;
(2)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即每股27.52元。
(四) 预留权益授予拟向347名激励对象授予874.8万份限制性股票,向558名激励
对象授予1,838.8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分配如下:
1.限制性股票
占 2020 年激
获授的限制 占本次拟授予
励计划限制性 占公告日股份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总
股票总量的比 总数的比例
(万股) 数的比例
例
李红栓# 财务总监 15 1.71% 0.24% 0.002%
唐海锋* 子公司董事、总
经理(过去 12
35 4.00% 0.57% 0.004%
个月曾任此职
务)
郑立朋* 子公司董事、总
15 1.71% 0.24% 0.002%
经理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809.8 92.57% 13.18% 0.088%
务)骨干人员(344 人)
合计 874.8 100.00% 14.24% 0.095%
2.股票期权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次拟授予 占 2020 年激励
占公告日股份
姓名 职务 权数量 股票期权总数 计划股票期权
总数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总量的比例
唐海锋* 子公司董事、
总经理(过去
15 0.82% 0.14% 0.002%
12 个月曾任
此职务)
郑立朋* 子公司董事、
25 1.36% 0.24% 0.003%
总经理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