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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19 沪市 嘉泽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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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19:嘉泽新能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8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8-030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在相关审计、评估、标的公司股权解冻等工作完成后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通过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通过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嘉泽新能;证券代码:601619)自2017年10月31日上午开市起停牌。经公司与有关各方论证,认为该事项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了一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证公函

【2018】0327号《关于对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并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18年5月4日前回复《问询函》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已基本完成现场尽职调查工作,正在进行相关申报材料的制作工作。待各中介机构完成各自内部审核流程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通过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通过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截至目前,标的公司中盛光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泰通(泰州)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通工业”)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存在冻结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   被执行人    冻结股份金        执行通知书文号         开始日期     解除日期

号               额(万元)

1    泰通          3,528.80  (2018)陕01执535号之一   2018/4/3     尚未解除

     工业

2    泰通            14,700   (2018)苏0102民初2784号   2018/4/17    尚未解除

     工业

     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之“重大风险提示”内容,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

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