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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16:2021-02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601616:2021-02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1-023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
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年末金额: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陈赛红,2009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6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4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李丙仁,2010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 年 8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丛存,2010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20 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12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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