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9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明阳智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3.63 元/股调
整为 13.52 元/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47,928,994股(含本数)。
一、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因“明阳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变更后,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950,928,712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57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06,291,202.01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1 日,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2 日。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2021 年 5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6)。
二、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现对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前
1、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为 13.63 元/股,本
次发行的价格为 13.6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二)调整后
1、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为13.63元/股,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574 元
(含税),根据价格调整机制,本次发行价格由 13.63 元/股调整为 13.52 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含本数),按照
发行价格 13.52 元/股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47,928,994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