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临2019-043
债券代码:113024 债券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57号)核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核建转债”)2,996.25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建集团”)合计配售核建转债18,500,000张(18.50亿元),占发行总量的61.74%。截至2019年6月27日,核建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核建转债1,122,370张,占发行总量的3.75%。目前,核建集团仍持有核建转债17,377,630张,占发行总量的58.00%。
2018年1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与核建集团实施重组。核建集团整体无偿划转进入中核集团,不再作为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2018年10月24日,中核集团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方案》,并同意与核建集团签署《吸收合并协议》。
2018年11月1日,核建集团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并同意与中核集团签署《吸收合并协议》。
中核集团与核建集团于2019年2月12日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协议约定中核集团吸收合并核建集团,核建集团不进行清算,中核集团吸收核建集团而继续存在,核建集团解散并注销;核建集团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中核集团承继和承接。
二、本次转让公司可转债情况
2019年6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核建集团通知,因中核集团与核建集团吸收合并,核建集团计划在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30日之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利用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所持有的核建转债转让给中核集团和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财务”),本次计划转让核建转债17,377,630张,占发行总量的58.00%。本次转让完成后,核建集团将不再持有核建转债。
单位:张、%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 本次转让后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 占发行总量 本次转让数 数量占发 持有数量 占发行总量
(张) 比例 量(张) 行总量比 (张) 比例
例
中国核工业
建设集团有 17,377,630 58.00 17,377,630 58.00 0 0
限公司
中国核工业
集团有限公 0 0 0 0 15,503,750 51.74
司
中核财务有 0 0 0 0 1,873,880 6.25
限责任公司
三、转让协议签署情况
2019年6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核建集团与中核集团和中核财务分别签订《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核建转债大宗交易协议》和《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核建转债大宗交易协议》。
在本次及后续转让核建转债期间,核建集团、中核集团将严格遵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