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0-025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14 号”《关于核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2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55 元,共计
募集资金 158,51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232.67 万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150,277.3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到位,已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139 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8,510.00
发行费用 8,232.67
募集资金净额 150,277.33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237.11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77,593.30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70,000.00
募集资金余额 2,921.1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
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元)
宁波金田铜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
募集资金
(集团)股份 份有限公司宁波 3901130229200014366 291,036.95
专户
有限公司 慈城支行
宁波金田铜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
(集团)股份 限公司宁波市分 383177805250 25,280,600.25
专户
有限公司 行
宁波金田铜业 浙商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
(集团)股份 限公司宁波江东 3320020410120100158611 44,118.53
专户
有限公司 支行
宁波金田铜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
募集资金
(集团)股份 份有限公司宁波 39105001040013155 343,972.51
专户
有限公司 慈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宁波金田新材 募集资金
份有限公司宁波 33150198533600000365 3,251,661.91
料有限公司 专户
慈城支行
三、2020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62,383.12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4937 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7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7 亿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及其他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7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8,510.00 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7,593.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7,593.30
总额比例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项目
项目, 调整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可行
承诺投资项 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 后投 截至期末承 本半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与承诺投入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 本半年 是否达 性是
目 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 诺投入金额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金额的差额 (%)(4) 定可使用状 度实现 到预计 否发
(如 额 (1) (2) (3)= = 态日期 的效益 效益 生重
有) (2)-(1) (2)/(1) 大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