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债券代码:113046 证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42,738股,占目前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股份”或“公司”)总股本147,990.8273万股的0.43%。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5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披露
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为第二个限售期。在满足相关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下,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日(即上市之日)为 2021
年 6 月 8 日,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届满。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1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2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售条件。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在每个限售期内至少满足以下①
②两个业绩考核目标中的其中一个业
绩考核目标,方可解除限售。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①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2021-2022年公司净利润累计达到11.8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 亿元;②2022 年公司铜及铜产品产量达 利润为 420,251,817.07 元,剔除当年
到 165 万吨,且 2022 年公司净利润不 股份支付费用63,140,917.40元的影响
低于 2020 年公司净利润。 后为 483,392,734.47 元,2021-2022 年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 累计净利润为 1,271,880,829.10 元,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全部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作为计
算依据。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
现行薪酬与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
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
A、B、C 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 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制度,除 7 名
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取消激励资
解除限售的比例: 格、4 名激励对象因调岗不再属于激励
4 评价等级 A B C 对象范围外,剩余 155 名激励对象中,
年度综合 个人层面考评结果为 A 等级的共 151
考核得分 S≥80 80>S≥60 60>S 人,考评结果为 B 等级的共 4 人,考评
个人层面 结果为 C 等级的共 0 人。综上,本期可
标准系数 1 0.8 0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342,738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达标, 股。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
面标准系数
综上所述,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155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55名激励对象共计6,342,738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5 月 13 日
2、登记日:2021 年 6 月 8 日
3、解除限售数量:6,342,738 股
4、解除限售人数:155 人
5、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本次解除限售数
姓名 职务 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量占其已获授限
(万股) (万股) 制性股票比例
楼国君 副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 44.00 13.20 30%
郑敦敦 董事、副总经理 44.00 13.20 30%
丁星驰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44.00 13.20 30%
邵钢 副总经理 35.00 10.50 30%
傅万成 副总经理 32.00 9.60 30%
徐卫平 董事 31.00 9.30 30%
梁刚 副总经理 25.50 7.65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