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98 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3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外运大厦 B 座 11 层 1 号会议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30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 √
期限的议案
2 关于委任监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监事会二零二一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 站 ( http://www.sse.com.cn )、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www.hkex.com.hk)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598 中国外运 2021/11/2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五)亲
自、通过邮寄或传真将该等出席通知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及地点: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星
期五)在办公时间(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30)将出席登记有关文件送到本公司资本运营部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
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 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股票账户卡。
(2)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 24 小时前备置于下述联系地址。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本次股东大会登记地点。
(4)股东出席会议时亦需携带上述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或有效复印件,以备验证。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10层(邮编100029)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电话:010-52295721
传真:010-52296519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2 关于委任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如受托人无法参加股东大会,同意受托人根据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转授并委托第三人投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第三人应根据受托人的意愿表决。
附件 2:会议出席通知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通知
股东姓名/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量: 股
本人/本公司拟出席/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外运”)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4:00
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外运大厦 B 座 11 层 1 号会议室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联系电话:
签 署: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中国外运股东名册所载的股东全名及地址。
2. 请填写所持中国外运的股数总数。
3. 请填妥并签署本出席通知,以邮寄或传真或亲自送递的方式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五)或之前送达中国外运资本运营部(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10层,邮编100029,或传真号码010-52296519)。未能签署或寄回本出席通知的合资格股东,仍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