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SANXING ELECTRIC Co.,Ltd.
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上海市 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29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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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6,7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以询价方式确定
发行后总股本 26,700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预定发行日期 2011 年 6 月 2 日 招股书签署日 2011 年 5 月 6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坚江和何意菊、控股股东奥克斯集团有
限公司、自然人股东郑江、何锡万、陈光辉、郑建设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王文杰、黄龙飞、周明洁、周忠祥、李维晴、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郑君达、应忠杰、陈赛珍、王永法、蔡静国、钱旭峰、杨根达、
司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缪锡雷、郑永静、陈华娟、忻宁、陈瑾、陈济芬、傅国义、王小
的流通限制、股东 川、钟伟成和傅武德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锁定的承诺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坚江、郑江、
周明洁、黄龙飞、李维晴、杨根达、郑君达、钱旭峰、傅国义、
陈赛珍和缪锡雷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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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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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
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0,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6,700 万股,发行后公
司总股本为 26,700 万股,均为流通股。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坚江和何意菊、控股股东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以
及自然人股东郑江、何锡万、陈光辉、郑建设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2、本公司其他股东王文杰、黄龙飞、周明洁、周忠祥、李维晴、郑君达、
应忠杰、陈赛珍、王永法、蔡静国、钱旭峰、杨根达、缪锡雷、郑永静、陈华娟、
忻宁、陈瑾、陈济芬、傅国义、王小川、钟伟成和傅武德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坚江、郑江、周明洁、黄
龙飞、李维晴、杨根达、郑君达、钱旭峰、傅国义、陈赛珍和缪锡雷还承诺:除
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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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处理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申请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则本次发行之前所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对电力系统用户依赖的风险
公司电能计量及信息采集产品、配电设备主要销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
公司等国内电力系统用户,受我国电网投资规模和发展规划的影响较大。为推进
智能电网建设,国家电网公司已提出未来将大规模推广使用智能电能表,并对智
能电能表制订了统一的技术标准,导致国内电能表行业不同厂商之间产品技术标
准趋同,公司技术领先优势受到制约。同时,国家电网公司对智能电能表的采购
实施“总部统一组织、网省公司具体实施”的集中规模招标模式,市场竞争更趋
激烈,也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若今后,国内电力系统用户推出新的招
标采购模式,或者国内电力行业发展速度放缓、电网建设投资规模下降,公司未
来发展将受到较大影响。
(二)市场竞争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凭借业已形成的经营规模、市场营销、技术领先和成本控制等
优势实现了快速发展,并在国内电能表和 10kV 配电变压器市场竞争中确立了较
为明显的行业领先地位。但鉴于我国电能表和 10kV 配电变压器领域的市场化程
度较高,生产企业数量较多,不同生产规模的企业并存,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若
公司竞争对手继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市场竞争将进
一步加剧,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三)国家电网公司对电能表实施集中规模招标采购引致的风险
国家电网公司对智能电能表实施集中规模招标后,产品招标数量相对集中。
2010 年,国家电网公司对智能电能表共计进行了五次招标,对智能电能表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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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采购量达到 4,548.98 万台。为抢占更多市场份额,各电能表生产厂家采用低
价竞争策略,导致相应产品的毛利率处于相对较低水平。2010 年,公司智能电
能表的毛利率为 20.84%,低于同期普通电子式电能表 36.07%的毛利率水平。因
此,随着今后国家电网公司通过集中规模招标模式采购的电能表数量不断扩大,
若公司不能有效降低电能表生产成本,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将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
不利影响。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奥克斯集团,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 60%的股份,处
于绝对控股地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坚江、何意菊夫妇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
计控制公司 73%的股权;本次发行后,郑坚江、何意菊夫妇仍控制本公司 50%以
上的股权,继续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控制权地位和对
董事会的影响力通过行使投票权或其他方式对本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管理、人
事任免等进行控制,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及其他章节的相关资料,
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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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1
一、各方主体 ........................................................................................... 11
二、专业词汇 ........................................................................................... 14
三、其他简称 ........................................................................................... 17
四、其他说明事项 .................................................................................... 17
第二节 概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