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股东大会议程......3
关于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6
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主持人:范力董事长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及来宾
四、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序号 提案内容 是否为特别
决议事项
1 关于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是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投票表决
八、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写在登记表上,由大会会务组进行汇总。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以及错填、字迹无法辨
认的表决票或未投入投票箱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本次会议由四名计票、监票人(会议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
关于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近期,证监会、证券业协会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行业监管和自律要求,一是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主要是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公司股东的资格条件以及应履行的义务;二是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十要
素》、《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实践评估指标(试行)》,提出将文化建设纳入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
有鉴于此,公司拟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
1、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修订后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附件 1:
原条款 现条款 修订说明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1.《证券行业文化
是:致力于开拓证券业务,拓 是:致力于开拓证券业务,拓 建设十要素》要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经 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经 求:“将文化建设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 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 的总体要求纳入公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 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 司章程或制定专门
利益的最大化。 利益的最大化。 制度文件,持续推
公司以“合规、诚信、专业、 进文化建设工
稳健”理念为指导,全面贯彻 作”。
落实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和道德 2.《证券公司文化
风险防范的总体工作要求。 建设实践评估指标
(试行)》加分事
项第一条:“公司
将文化建设纳入章
程,明确文化建设
的目标、主体责任
和相关要求等”。
第二十四条 股东应当严格按 第二十四条 股东应当严格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公司 会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公司
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股东出资提 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股东出资提
供融资或担保。 供融资或担保。
股东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入股公 股东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入股公
司,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委 司,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委
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 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情
形除外。 《证券公司股权
公司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出资 管理规定》第 20
不实、抽逃出资或变相抽逃出 股东不得签订在未来公司不符 条
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应 合特定条件时,由公司或者其
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 他指定主体向特定股东赎回、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受让股权等具有“对赌”性质
并要求有关股东在 1 个月内纠 的协议或者形成相关安排。
正。
公司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出资
不实、抽逃出资或变相抽逃出
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应
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并要求有关股东在 1 个月内纠
正。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保持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保持股 权结构稳定。公司股东的持股
权结构稳定。证券公司股东的 期限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持股期限应当符合法律、行政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司股东通过换股等方式取得其
定。 他证券公司股权的,持股时间 《证券公司股权
可连续计算。 管理规定》第 24
公司股东的主要资产为公司股 条
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对所控 权的,该股东的控股股东、实
制的公司股权应当遵守与公司 际控制人对所控制的公司股权
股东相同的锁定期,中国证监 应当遵守与公司股东相同的锁
会依法认可的情形除外。 定期,中国证监会依法认可的
情形除外。
第四十条 应经但未经监管 第四十条 应经但未经监管
部门批准或未向监管部门备案 部门核准或未向监管部门备案
的股东,或者尚未按照《证券 的股东,或者尚未按照《证券
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要求完 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要求完 《证券公司股权
成整改的股东,以及存在虚假 成整改的股东,以及存在虚假 管理规定》第 27
陈述、滥用股东权利或其他损 陈述、滥用股东权利或其他损 条
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不得 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不得
行使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 行使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
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 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
权等权利; 权等权利;
股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股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
二款规定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 二款规定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的,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 股份的,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
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 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
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第四十九条 股东的其他义 第四十九条 股东的其他义
务: 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本章程; 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
股方式缴纳股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