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57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
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后的股份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批准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
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07,245,952.72 元,母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为 1,523,942,876.1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1.57 元(含税),以公司现有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3,838,817,394股计算,共派送现金红利602,694,330.86元,占当年母公司可供股东现金分配的利润比例为 56.99%,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 35.30%。本次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2,883,062,962.65 元,转入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