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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515 沪市 东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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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股份:东风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6

东风股份:东风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4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为加速公司向新材料板块的战略转型,进一步优化公司在新能源、储能等领域涉及新型材料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加速新赛道的业绩增长,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盛新材”)之全资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盛”)投资人民币 20 亿元,在湖南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投资建设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综合材料生产研发项目(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3-003、临 2023-005 号公告)。

  《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已提交公
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3-010 号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南博
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与娄底经济
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主要约定如下:

    (一)签署方:

  甲方: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动力、储能电池材料生产研发项目

  2、投资单位: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规模:20 亿元

  4、投资建设计划和内容:项目总投资约 20 亿元,由东风股份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盛”)在现有干法隔膜生产线的基础上,拟再投资建设不少于 10 条干法隔膜生产线。本合同项目计划 2024 年全面达产达效。

    (三)项目选址、入园方式及要求;

  1、本合同项目使用工业标准厂房(含配套用房)5.7 万平米左右,选址位于甲方第二工业园内博盛产业园。

  2、本合同项目需通过依法承租第二工业园内标准厂房开展项目建设和运营。
  3、本合同签订后,由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承继本合同乙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

  4、本合同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亦应符合甲方对园区统一规划的要求,并接受甲方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监管。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责

  1.1、甲方依法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优质服务,本合同项目涉及的厂房租赁、转让、物业管理、公共配套等相关事宜由甲方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协调。如有妨碍乙方正常施工建设、生产经营的行为,甲方负责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1.2、甲方保证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均合法合规,且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本合同项目所需的环保、能源等审批手续。

  1.3、甲方支持本合同项目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前提下,申报国家、省、市政策性支持发展项目和相关产业扶持资金。

  1.4、甲方有权对乙方合理开发利用土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

  2、乙方权责


  2.1、本合同项目的自来水、天然气等开口、安装费和电力部门供变电、大功率用电专线费、通信设施综合配套费等由乙方自理。

  2.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开发区的有关规定,做到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信守法,开工建设前依法进行节能审查,遵守安全生产和环保“三同时”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业管理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送生产经营的统计报表和相关情况。

  2.3、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要求进行建设、投产。

  2.4、乙方承诺本合同项目租赁的厂房不得出现闲置的情况,承诺 2024 年 2
月建成投产,期间设备逐步进场调试、达产,2024 年全面达产达效。

  2.5、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新增不少于 10 条隔膜产线。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积极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履行或未完成履行第(四)项第 2.5 点的承诺,甲方有权取消或核减本合同中厂房租金补贴,乙方应按 12 元/㎡/月缴纳租金,并有权要求乙方部分或全额返回甲方所给予的厂房装修补贴和设备补贴。

    三、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属于公司从原有的印刷包装业务向新能源隔膜等新型材料业务板块的转型投资之一,新能源隔膜与原有主业存在较大差异,存在跨行业投资、经营、管理的风险。本次拟投资建设的项目生产基地,需按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适当增加相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人员,团队人员配置的情况可能会对其未来的投资进度、经营发展情况产生影响。

  2、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因拟投资金额较大,将加大湖南博盛和上市公司的资金负担及财务风险。在资金筹措方面可能存在因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及时导致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4、本次拟投资项目系分期投资、分批达产,未来可能存在因行业趋势、市场环境、技术路径发生变化导致项目投资进度或实现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本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投资总额等数据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后续存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整的可能性。目前博盛新材、湖南博盛的营收规模相对较小,未来其
业绩增长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投资进度、生产经营情况不达预期的风险。本次投资其未来发展存在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技术发展趋势、人员配置情况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导致项目投资进度、实现效益不及预期、对公司业绩贡献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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