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8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深圳市正轩前瞻睿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深圳市正轩前瞻睿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10,000 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0%。
投资领域:先进制造、基础及工业软件、半导体、合成生物学等。
风险提示:项目投资易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基金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重点关注先进制造、基础及工业软件、半导体、合成生物学等领域的投资机会。标的基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完成工商注册,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备案(基金编号:STD564)。标的基金目标规模约 15 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
情况为准。公司拟认缴出资不超过 10,000 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0%。
(二)审议情况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集
团参与投资深圳市正轩前瞻睿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 基金名称:深圳市正轩前瞻睿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普通合伙人:深圳市正轩励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
期:2021 年 9 月 15 日;普通合伙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正轩前瞻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4. 基金管理人:深圳市正轩前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 年 10
月 11 日;法定代表人:夏佐全;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8546;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 基金目标规模:目标规模约 15 亿元,其中普通合伙人同意向本基金缴付
1,000 万元;公司拟认缴出资不超过 10,000 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0%,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6. 出资安排:全体合伙人在本基金投资期内按百分之四十(40%)、百分之三十(30%)、百分之三十(30%)的比例分三期缴付出资。
7. 投资领域:先进制造、基础及工业软件、半导体、合成生物学等。
8. 投资规模限制:本基金除非经咨询委员会同意,对单一项目投资的累计投资金额不得超过总认缴出资额的 20%。
9. 经营期限:本基金经营期限 10 年,从首次交割日起计,前 3 年为基金的
“投资期”,后 7 年为“退出期”。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并经代表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有限合伙人的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本基金的经营期限。
10. 管理费:根据相关协议约定计算。
11. 管理模式: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本基金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投资项目(及其退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其中基金关键人士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其他成员由管理人选定。
12. 收益分配:本基金的项目投资收入产生的可分配现金,应按下列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参与该项目的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对该等项目投资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初步划分,其中,普通合伙人按照前述比例划分的部分将向普通合伙人分配;就各有限合伙人划分的部分,应按相关协议约定在该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13. 退出机制:通过投资标的公司上市、原股东回购及出售给其他投资者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三、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坚持以产为核,围绕各区域主导产业,在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半导体、生物医药等领域内持续加大市场化基金投资力度,为集团获取良好财务回报的同时,加强产业理解、促进产业导入、强化产业培育、加速产业发展。标的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先进制造、基础及工业软件、半导体、合成生物学等,与公司各合作园区及区中园的主导产业匹配度较高,有助于赋能园内相关企业,通过投资标的基金,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望进一步强化公司园区开发运营综合能力,推动各合作区高水平产城融合,助力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风险提示
项目投资易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基金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
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