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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512 沪市 中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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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集团:中新集团关于参与投资湖杉明芯(成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中新集团:中新集团关于参与投资湖杉明芯(成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0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湖杉明芯(成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湖杉明芯(成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杉明芯基金”、“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湖杉明芯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 4,000 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7%。

      投资领域:主要对半导体产业链(包括上游半导体/传感器/光电/材料领
域,下游应用领域,如 5G、物联网产业链、工业智能和新能源汽车电子等产业)的相关企业进行组合投资。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本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主要对半导体产业链(包括上游半导体/传感器/光电/材料领域,下游应用领域,如 5G、物联网产业
链、工业智能和新能源汽车电子等产业)的相关企业进行组合投资。本基金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完成工商注册。标的基金拟主要引进多家机构投资者,目标
规模不低于 6 亿元、不超过 10 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公司拟认缴出资不超过 4,000 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7%。

  (二)审议情况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近日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集团投资湖杉明芯(成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 基金名称:湖杉明芯(成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目前正在募集过程中,已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号:SXT312)。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普通合伙人:无锡湖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 基金管理人:上海湖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 年 11 月 6
日;法定代表人:苏仁宏;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20294;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 基金目标规模:最终交割规模不低于 6 亿元人民币、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
币,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拟认缴出资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 1%。

  6. 出资安排:原则上公司分三次出资,首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认缴出资的40%;第二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认缴出资金额的 30%;第三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认缴出资金额的 30%,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7. 投资领域:主要对半导体产业链(包括上游半导体/传感器/光电/材料领域,下游应用领域,如 5G、物联网产业链、工业智能和新能源汽车电子等产业)的相关企业进行组合投资。

  8. 投资规模限制:基金对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基金最后交割后认
缴出资总额的 20%。

  9. 经营期限:投资期 3 年,退出期 3 年,经普通合伙人决定,投资退出封
闭期可延长贰(2)次,每次延长壹(1)年。

  10. 基金管理费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投资期按认缴额的 2%/年收取;退出期按在投未退项目成本的 2%/年收取;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11. 管理模式: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就本基金的投资事宜(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及退出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其全部成员由普通合伙人委派。
  12. 收益分配:本基金的项目投资收入产生的可分配现金,按相关协议约定的原则和顺序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13. 退出机制:通过投资标的公司上市、原股东回购及出售给其他投资者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三、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助于公司优化半导体领域的产业投资布局,从而有效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区开发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标的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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