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4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苏州川流长桉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川流长桉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公司及子公司
分别认缴出资不超过 7,000 万元和 3,000 万元,累计认缴出资不超过 1 亿元,且
合计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0%。
投资领域:新材料及化学科技。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重点关注新
材料及化学科技领域的投资机会。标的基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完成工商注
册,并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
SSE438),首次认缴交割规模为 5.67 亿元,标的基金后续认缴交割规模不超过首次认缴交割规模的 3 倍。公司及子公司拟分别认缴出资不超过 7,000 万元和3,000 万元,累计认缴出资不超过 1 亿元,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0%。
(二) 审议情况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近日召开的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参与投资苏州川流长桉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基金名称:苏州川流长桉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人:苏州川流长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21 年4 月 22 日;执行事务合伙人:新余川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4.基金管理人:新余川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 年 8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时雪松;主要投资领域:新材料及化学科技;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34186;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基金目标规模:本基金首次认缴交割规模为 5.67 亿元,后续认缴交割规模不超过首次认缴交割规模的 3 倍。其中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不低于基金认缴总规模的 1%,公司及子公司拟累计认缴出资不超过 1 亿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认缴总额的 10%。
6.出资安排:根据普通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出《缴付通知书》,通知各合伙人缴付其认缴出资。原则按照认缴出资额的 30%、25%、25%、20%的比例缴付出资。
7.投资领域:新材料及化学科技。
8.投资规模限制:未经咨询委员会通过,本基金对单一被投资载体进行投资的比例不得超过届时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20%。
9.经营期限:投资期 4 年,退出期 3 年;根据经营需要,退出期可以延长 2
次,每次可延长 1 年;在第二次延长期届满后,经咨询委员会同意,普通合伙人可根据本基金的实际情况再次延长合伙期限一个自然年度;若继续延长的,须经全体合伙人批准通过并作出决议。
10.管理费:合伙期限(为免疑义,不包括延长期)内管理费率为 0.5%/季,延长期内的管理费率为 0.25%/季。每个收费期间应支付的管理费金额=管理费计算基数×管理费费率。管理费计算基数为本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当合伙企业投资期结束后,自下一个收费期间起,管理费计算基数调整为合伙企业截至该收费期间起始之日的项目投资总额扣减已退出项目、已冲销项目及部分退出项目的原始投资成本之和。
11.管理模式:本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项目投资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任何项目投资之投资及退出决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方可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
12.收益分配:门槛收益率年化 8%(复利),分配顺序如下:
1)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实缴出资的相对比例,返还全体合伙人全部实缴出资;
2)如仍有剩余,支付全体合伙人门槛收益(复利 8%);
3)如仍有剩余,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关联人
根据本轮获得的收益等于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关联人根据本轮获得的收
益与全体合伙人根据第二轮分配获得门槛回报之和的 20%;
4)如仍有剩余,80/20 分配:80%分配给全体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
人或其指定的关联人。
13.退出机制:管理人根据实现本基金投资收益最大化的原则,依据市场环境和被投企业的具体情况,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选择上市退出、份额转让或其他渠道退出。
三、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坚持以产为核,围绕各区域主导产业,在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半导体、生物医药等领域内持续加大市场化基金投资力度,为集团获取良好财务回报的同时,加强产业理解、促进产业导入、强化产业培育、加速产业发展;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所涉招商引资和产业投资、产业生态圈打造等核心环节,强化园区开发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完成全链条闭环。
本次投资对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子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