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2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18 年 1 月,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 2 亿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25%。
2020 年 2 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
同意中新兴富基金投资期延长一年的议案》,同意基金投资期延长一年,授权管
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处理后续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0-007)。
近日,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基金拟延长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公司同意基金延长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并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将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届满。基金
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基金到期日为 2024 年 12 月 28 日。现因市场
环境改变导致基金未能如期完成清算退出,基金拟将延展期从 1 年延长至 3 年,
即基金经营期限延长 2 年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届满。基金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登记的合伙期限到期日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拟延长的延展期不收
取管理费。
二、关于延长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对基金运作的影响
考虑基金在持项目的退出安排,经综合研判,延长合伙期限 2 年将更有利于实现退出收益最大化。在延长的合伙期限内,基金管理人不收取管理费,没有额外增加公司的投资成本。
因以上事项仍需经持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合伙权益的合伙人审议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