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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512:中新集团关于参与投资东莞市架桥四期先进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9

601512:中新集团关于参与投资东莞市架桥四期先进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6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东莞市架桥四期先进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东莞市架桥四期先进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基金名称为:深圳市架桥四期先进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于近期搬迁至东莞市)(以下简称“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 5,000 万元,子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 3,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认缴出资不超过 8,000万元,且累计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0%。

     投资领域:先进制造领域。

     风险提示:项目投资易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基金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重点关注先

进制造领域的投资机会。标的基金已于 2020 年 6 月完成工商注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编号:SNN704),首次关闭
规模为 4.2 亿元。标的基金目标规模为 10 亿元左右。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 5,000
万元,子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 3,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认缴出资不超过8,000 万元,且累计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0%。

  (二)审议情况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参
与投资东莞市架桥四期先进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 基金名称:东莞市架桥四期先进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普通合伙人:深圳市架桥富凯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13
日;法定代表人:徐波;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4. 基金管理人:深圳市架桥富凯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13
日;法定代表人:徐波;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15157;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 基金目标规模:约 10 亿元,其中,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的认缴出资额
合计不低于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且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的认缴出资比例合计不低于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 1%。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 5,000 万元,子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 3,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认缴出资不超过 8,000 万元,且累计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0%。

  6. 出资安排:各合伙人的出资应根据本基金协议约定一次性或分期缴付。
  7. 投资领域: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先进制造行业标的。

  8. 投资规模限制:除非经咨询委员会同意,否则本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20%;


  9. 合伙期限:自首期出资封闭日起算三年为投资期,自投资期届满之日起满四年为项目回收期。本基金的回收期可以延长,每次延长一年,以延长两次为限。

  10. 管理费:投资期内管理费按认缴出资额 2%/年收取;回收期内按管理费计算基数 2%/年收取(注:管理费计算基数指基金认缴出资总额扣除管理费提取日前已退出项目的原始投资成本)。延长期及清算期内不支付管理费。

  11. 管理模式:普通合伙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决策本基金的对外投资和投资退出。

  12. 收益分配:因对外投资取得的现金所得包括但不限于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被投资企业预分配现金,转让对被投资企业投资的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清算所得或其他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对外投资、闲置资金管理所取得的收入,但需扣除本基金就该等现金所得应缴纳的税费(如有),及本基金应承担的费用和合理预留。为避免歧义,在进行现金所得的分配时,应扣除预计费用。本基金采取“单个项目即退即分、整体先回本后分利”的分配原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返还有限合伙人全部实缴出资;

      2)返还普通合伙人全部实缴出资;

      3)支付所有合伙人门槛收益(单利 8%);

      4)追补分配。可分配现金超过门槛收益率,但未超过全体合伙人年化 10%
      (单利)的部分均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5)80/20 分配:仍有可分配部分的 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分配给全
      体合伙人。

  13. 退出机制:管理人根据实现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最大化的原则,依据市场环境和被投企业的具体情况,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代表有限合伙企业选择上市退出、有限合伙企业份额转让或其他渠道退出。

    三、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坚持以产为核,围绕各区域主导产业,在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半导体、生物医药等领域内持续加大市场化基金投资力度,为集团获取良好财务回报的同时,加强产业理解、促进产业导入、强化产业
培育、加速产业发展。

  标的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先进制造领域。“十四五”时期,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建设与发展将全面提速。“十四五”规划提出,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中国制造业往更高附加值的方向升级将为本基金带来广泛的投资机会。本基金重点关注的先进制造领域与公司各合作园区及子公司区中园的主导产业匹配度较高,通过投资标的基金,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望进一步强化公司园区开发运营综合能力,推动各合作区高水平产城融合,助力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本次投资对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子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风险提示

  项目投资易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基金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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