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8-00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8年3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福州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华辉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
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获得通过。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942,690,352.81元,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94,269,035.28元,提取10%的一般风险准备金194,269,035.28元,提取10%的交易风险准备金194,269,035.28元,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359,883,246.97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5,404,484,866.79元,减去公司本年度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的股利994,300,714.65元,本年度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770,067,399.11元,其中可供现金分红部分为5,770,067,399.11元。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5元(含税)。
以公司2017年末股本6,696,671,674.00股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
1,004,500,751.10元,占2017年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96%。本次分配后剩余可进行现金分红的未分配利润4,765,566,648.01元转入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对该项预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继续选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和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2018年度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相关审计服务事项费用总额为人民币331万元,主要包括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对新金融工具准则首次施行日相关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等审计事项合计费用人民币255万元;提供信息系统审计服务费用人民币16万元;提供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服务费用人民币60万元(届时若外部监管要求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为公司提供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服务或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未在证券业协会公告的符合条件专业机构名单内,公司将另行委托其他具有专业资质的外部专业机构)。同意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内容变更等因素对审计费用进行适当调整。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证券投资规模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2018年公司申请证券自营投资规模董事会授权维持不变,即:公司自营权益
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最大投资规模低于公司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
生品的最大投资规模低于公司净资本的400%,并同意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
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机会和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各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以上证券自营最高投资规模额度内,灵活配置资金规模以及投资方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债务融资规模授权的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债务融资规模授权的相关事项如下:公司财务杠杆不超过外部监管规定的预警指标,即“净资产/负债”不低于12%,“核心净资本/表内外总资产”不低于9.6%;在公司财务杠杆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最高待偿还余额不超过监管规定的限额,其中: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含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以及可转换债券)最高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短期融资券最高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本的60%;收益凭证最高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本的60%;同业拆借、转融资最高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主管机关授权的最大规模。如相应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公司应以新的监管规定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确保风险控制指标、流动性监管指标以及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风险限额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债务融资品种、融资金额、发行时间、期限、利率、融资资金使用及管理等;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年度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项报告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合规管理工作的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17 年度工作报
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