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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75:中原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1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7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或“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70,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9,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0元/股。

    中原证券于2016年12月16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中原证券”A股21,000万股。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3,550,457户,有效申购股数为264,146,123,000 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7950145%。配号总数为264,146,123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00,000-100,264,146,122。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257.84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6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7,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3,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23850435%。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定于2016年12月19日(T+1日)上午在浦东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16年12月20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16年12月20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H股价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投资者结构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00元/股。

    投资者按此价格在2016年12月1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6年12月16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申报价格按照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照拟申购数量由低到高、相同数量的按照申报时间由晚到早进行排序(申报时间以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中的记录为准),剔除报价最高部分的配售对象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6年12月2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12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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