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21-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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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
“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
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现场出席董事 12 人。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李全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徐志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徐志斌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核准。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为:徐志斌(主任委员)、李全、胡爱民、EdouardSCHMID、程列。徐志斌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中国银保监会核准。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分红业务 2020 年度红利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反欺诈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保单质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问责暂行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5 日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开展保单质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就非经营计划内的重大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开展保单质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湘鲁、郑伟、程列、耿建新、马耀添
2021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