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 *ST二重 公告编号:临2013-061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未获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9月26日,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二重”)签订了《二重集团(镇江)重型装备厂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德阳万路运业有限公
司股权转让协议》、《风电业务相关产成品存货资产转让协议》,公
司全资子公司二重集团(德阳)精衡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与中国二重签
订了《风电业务相关产成品存货资产转让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1.2013年12月 13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二重接到中国机械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批复文件(国机改【2013】
654号),批复如下:“关于你公司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签订的《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关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
集团德阳万路运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二重集团(德阳)重型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关于二重集团(镇
江)重型装备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二重集团(德阳)重
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关于风电业务相
关产成品存货资产转让协议》等几项出售二重重装部分资产的协议,
根据国资监管的相关规定,经研究,不予同意。”
2013年12月13日,控股股东中国二重据此通知二重重装:“根
据协议有关约定,协议生效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批准,现中
国二重的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国机集团正式批复,不予同意,
协议生效要件不能具备,协议不能生效。”
根据公司2013年9月27日《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39)披露的
协议生效条件,上述协议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批准。因上述
协议未获批准,不能履行。
若上述协议能够生效履行,将增加公司的损益约19.98亿元(未
考虑相关税费)。现因上述协议未获批准,不能履行,不能增加公司
2013年损益。2013年1-9月,归属于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99亿元。
2. 2013年以来,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提高公司核心资产运
营效率,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二重协商处置相关资产。据此,公司按
《公司章程》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与中国二重签署了上述协议。公司
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程序符合管理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积极配合中国二重与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国机集团说明
情况,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3. 公司按照有关信息披露的要求,在《二重集团(德阳)重型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和《二重集团(德阳)
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中披
露了协议的主要条款和协议生效条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4.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若2013年继续亏损,将可能导致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