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 庞大 公告编号:2019-074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 庞大 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 庞大 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 庞大 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已于 2019 年 9 月 5 日裁定
受理债权人北京冀东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庞大集团”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庞大汽贸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庞大集团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发
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进行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50)。
一、债权申报相关情况
截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债权申报期届满,共有 273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
债权,申报金额合计人民币 245.66 亿元。债权金额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
表记载为准。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 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
信息网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法院主持,本案合议庭成员、管理人、中介
机构代表和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参加会议,公司总经理、工会代表、职工代表
等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议程主要包括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管理人作债权申报及审查
情况说明、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评估机构作评估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管理
人作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三、风险提示
(一)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 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 2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实施重整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及治理结构等,但公司仍需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管理人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管理人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