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2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
增。
本次利润分配存在差异化安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352,625,072.30 元。根据相关监管规则,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2025 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32,074,411.78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合计 341,056,780.47 元后,2025 年公司可供股东现金分配的利润为 2,879,493,880.05 元。
经董事会决议,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
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税),加上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每 10 股
0.50 元(含税),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发 2.10 元(含税)。以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716,787,742 股为基数,扣除截至目前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23,554,036 股计算,本次派发现金红利 750,917,392.96
元 ( 含 税 ) 。 2025 年 度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 包 括 中 期 已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235,728,539.00 元)总额 986,645,931.96 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
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39,984,720.18 元(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
金额合计 1,126,630,652.14 元,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比例为 92.84%。其中,现金分红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比例为 81.30%。
派发总股本的基数以及最终派发红利总金额,均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股份为准。具体基数及金额,将在
公司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时予以明确。
2.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86,645,931.96 707,518,161.30 283,007,263.4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13,553,521.29 764,018,203.05 312,273,727.94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3,011,568,291.8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977,171,356.6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763,281,817.4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1,977,171,356.69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否
总额是否低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259.04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否
示的情形
注: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
利润的 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授权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增
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拟开展 2026 年中期分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符
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
超过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
规划,同意 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利
润分配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
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 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
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