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3 号)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红塔证券”)向原股东配售不超过 1,090,021,619 股新股。本次配股以股
权登记日 2021 年 7 月 26 日(T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收
市后公司 A 股股本总数 3,633,405,396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
全体 A 股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 1,090,021,619 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配股价格为 7.33 元/股。本次公司实际配股发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1,083,382,346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7,941,192,596.18 元,扣除发行费用 87,478,957.42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7,853,713,638.76 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的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KMAA30654)。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余额 697,968,077.09 元,利息
收入 13,294,506.36 元,合计 711,262,583.45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红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监督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层面保证募
集资金的规范存放和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已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昆明正义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昆明东风西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昆明分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东吴证券于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三方的权利与义务。该协
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执行,确保专款专用,募集资金管
理符合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余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 1020121000296251 - 7,364,050.99 7,364,050.99
司昆明分行 1020131000298789 - 629,536.33 629,536.33
633213686 - 1,134,663.87 1,134,663.87
720431014(锁定到期回
款账户为募集资金账户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3213686 的定期同业
司昆明分行 存款)[备注]
720442565(锁定到期回
款账户为募集资金账户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633213686 的定期同业
存款)[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53050196503600001447 - - -
司昆明正义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502010329200207407 249,605,116.64 1,870,012.57 251,475,129.21
司昆明分行
余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 871900042210627 - - -
明东风西路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 471080100101176386 248,362,960.45 2,296,242.60 250,659,203.05
明分行
合计 697,968,077.09 13,294,506.36 711,262,583.45
备注: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21-052)中第一条第二
款“甲方如将专户中的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单)另行存放,甲方需在定期
存款(存单)到期后及时将本息全额转入本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
以定期存款(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转存的定期存款(存单)不得进行质押。”
的关于账户资金活期转定期的约定,以定期同业存款形式存放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配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
方向为:
(1)用于发展 FICC 业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2)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3)用于增加投行业务资金投入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4)用于设立境外子公司及多元化布局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5)用于加大信息技术系统建设投入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6)用于其他营运资金安排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运用的承诺,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时未对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募集资
金到位后全部用于配股说明书承诺事项,相应地,本公司净资产和净资本均获得
增加。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
从而无法单独核算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21-052)中第一条第二款“甲方如将专户中的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单)另行存放,甲方需在定期存款(存单)到期后及时将本息全额转入本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定期存款(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转存的定期存款(存单)不得进行质押。”的关于账户资金活期转定期的约定,2021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同业约息存款形式存放募集资金累计实现收益
2,937,156.33 元。其中,民生银行 633213686 账户存款收益 951,045.21 元;兴
业银行 471080100101176386 账户存款收益 1,986,111.12 元,募集资金均锁定在募集资金账户。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配股说明书披露
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过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后认为,红塔证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实反映了红塔证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适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红塔证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