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以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证发〔2022〕2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9 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88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分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向股权登记日(2020 年 2 月 28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贵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进行,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3,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300,0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3,340,000.00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2,286,66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到位资金
2,287,415,094.29 元(汇入金额加上承销和保荐费用中不能从募集资金直接扣除的发行费用税款部分 755,094.29 元),另减除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债券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验资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659,433.96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285,755,660.3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2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285,755,660.33
项目投入 B1 1,969,063,819.4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9,882,480.45
项目投入 C1 337,369,282.2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94,960.98
项目投入 D1=B1+C1 2,306,433,101.7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0,677,441.4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二)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23,588,45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94 元,共计募集资金 1,969,999,988.64 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7,075,459.39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962,924,529.25 元,已
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
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154,328.73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961,770,200.5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6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961,770,200.52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C1 600,912,592.9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916,357.89
项目投入 D1=B1+C1 600,912,592.9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916,357.8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364,773,965.4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14,861,309.51
差异[注] G=E-F 1,249,912,655.95
[注]根据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使用最高
额度不超过 55,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良
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有 35,000 万元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未到
期;同时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9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已支付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066,984.68 元,尚有 87,344.05 元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19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证发〔2022〕1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桐昆集团浙江恒腾差别化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腾差别化)、桐昆集团浙江恒超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超化纤)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21 年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终止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的保荐协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恒腾差别化、恒超化纤2019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均使用完毕并注销专户。
(二)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翔新材料)、南通佳兴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兴热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16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恒翔新材料、佳兴
热电本次募集资金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