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2-00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控股股东补充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1 月 6 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453号)。根据审核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进行补充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集团公司承诺,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之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二、集团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即本次发行期首日)期间,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不减持发行人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份,下同);
三、集团公司承诺,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四、集团公司承诺,集团公司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集团公司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集团公司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六、如有违反上述承诺,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因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