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1-05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其他有权政府机构的备案、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如适用)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州港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过 1,857,954,000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400,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其中,广州港集团拟认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380,000,000 股(含本数),广州港集团最终认购股份数量由广州港集团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前,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州港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
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广州港
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广州港集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其他有权政府机构的备案、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如适用)后方可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能否取得上述备案、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以及取得上述备案、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