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1-049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实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拓宽公司
融资渠道,满足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债券”)。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期限为 3 年期及以上且最高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以一期或分期形式
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和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照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条件与要求,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 60 亿元(含 6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期限为 3 年期及以上且最高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以
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
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利息支付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市场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四)本次债券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形式在中国境内发行。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六)担保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置换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向下属子公司增资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募集资金用于前述用途的金额、比例等具体使用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八)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九)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公司的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
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本次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如果本次债券已在该期限内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则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债券发行完毕。
(十二)关于本次债券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和市场情况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申报、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发行金额、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发行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分期发行、每期发行金额及发行期数、回售和赎回条款、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公司债券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主管机构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及发行等手续,签署与公司债券申报、注册、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与登记等);
3.如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公司债券申报、注册、发行、取消发行、注销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根据适用的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
6.办理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发行人的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
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104 号和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09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XYZH/2021GZAA6021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公司 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来自公司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除非特别说明,本公司涉及的财务数据均引自上述财务报告当期期末数。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如下:
2021 年 9 月末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序 名称 所属行业 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号
广州港铁国际物流 2021 年 3 月,本公司的子公司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
1 有限公司 物流辅助 与广东粤通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广州港
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51%。
2021 年 2 月,本公司子公司广东港航投资有限公司
2 揭阳市大南海港务 港口经营 与揭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
有限公司 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揭阳市大南海港务有限公
司,持股比例为 55%。
2021 年 2 月,本公司子公司广东港航投资有限公司
3 揭阳市广润新能源 港口经营 与揭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
港务有限公司 局有限公司、揭阳普工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揭阳广润新能源港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51%。
广州市花都港货运 2021 年 7 月,本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控股广州市
4 联营有限公司 港口经营 花都港货运联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60%。
揭阳榕江港口有限 2021 年 7 月,本公司子公司广东港航投资有限公司
5 公司 港口经营 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控股揭阳榕江港口有限公司,持股
比例 55%。
6 揭阳市中理外轮理 理货业务 揭阳榕江港口有限公司子公司,持股比例 84%。
货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新纳入合并的公司
序 名称 所属行业 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号
广州东江口码头有 2020 年 1 月,本公司从关联方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
1 限公司 港口经营 公司收购广州东江口码头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收购
后,本公司持股比例 100%。
广州港红运供应链 2020 年 1 月,本公司子公司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对
2 有限公司 供应链管理 广州港红运供应链有限公司增加投资,合计持有 51%
的股权。
3 云浮市港盛港务有 港口经营 2020 年 6 月,本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控股云浮市
限公司 港盛港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65.83%。
4 云浮市宏达港口建 装卸搬运 本公司子公司云浮市港盛港务有限公司子公司,持股
设投资有限公司 比例 100%。
韶关市北江国际港 2020 年 12 月,本公司子公司广东港航投资有限公司
5 务有限公司 货运港口 与韶关市港航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韶关市北
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65%
2019 年度不再纳入合并的公司
序 名称 所属行业 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号
1 广州港能源发展有 装卸搬运 2019 年 9 月,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州港能
限公司 源发展有限公司注销法人资格。
广州市黄埔恒德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