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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26 沪市 华电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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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1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47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77,700 股,涉及人数 17 人;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166,600,000 股减少至 1,165,722,300 股。

   93,8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38324 元/股,783,9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38324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17 名激励对象涉及退休、岗位调动、辞职,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77,7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 2020 年、2021年、2022 年及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出具审核意见。

  2、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30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 年 4 月 9 日至 2021 年 4 月 18 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内
网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对外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10,000 股。

  7、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对外披露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完成注销。

  10、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
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出具了《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1、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2、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11 月10 日完成注销。

  13、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出具了《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解除限售的部分可在离职之日起的半年内解除限售,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
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变更。”

  “激励对象辞职、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约、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赵胜国、林传荣、任改运、张雪安、李卫军、陈华已退休;李苇林、牛文献、皮岩峰、洪晓峰、刘星、胡婕、徐连江、许超、于自强因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徐斌、安志才在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辞职,公司拟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77,7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167,01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02573 元(含税);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167,01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5 元(含税);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
实施前的总股本 1,166,66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003 元(含税);于 2024 年 7 月 9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 1,166,6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6 元(含税)。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

    2、回购价格的调整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派息时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后回购价格=2.62-0.02573-0.085-0.10003-0.026=2.38324 元/股。

    因此,退休和因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15 名激
 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38324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之和;辞职的 2 名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按 照授予价格和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为 2.38324 元/股。

    3、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总金额为 2,195,527.59 元,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4、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 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股份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7,772,000    0.67          877,700    6,894,300    0.59
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  1,158,828,000    99.33                -  1,158,828,000    99.41
件股份

  合 计    1,166,600,000  100.00          877,700  1,165,722,300  100.00

    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拟于近期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5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395,7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前述解除限售事宜在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前完成,则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份数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