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7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换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7月16日,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电子”)关于“17华虹EB”换股价格调整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华虹电子于2017年7月27日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临2017-62)。
根据《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在本次发行可交换债之后,当标的股票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标的股票发生变化时,将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将于2019年7月19日实施完毕,自2019年7月19日起,“17华虹EB”换股价格将由8.96元/股调整为8.79元/股。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