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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16 沪市 君正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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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16:君正集团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601216:君正集团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20 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参股公司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港务”)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正物流”)和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石化港务股东,拟按持股比例向石化港务提供财务资助合计 1.4 亿元,其中君正物流持有石化港务 49%股份,拟提供财务资助 6,860 万元,期限为三年,年利率为 4.35%,按年付息,到期后一次还本。

     过去 12 个月,公司向石化港务累计提供财务资助 2 次,累计金额为 3,430
万元(不含本次);除石化港务外,过去 12 个月公司未向其他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副总经理吴贵荣先生在石化港务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参股公司石化港务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君正物流和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石化港务股东,拟按持股比例向石化港务提
供财务资助合计 1.4 亿元,其中君正物流持有石化港务 49%股份,拟提供财务资助 6,860 万元,期限为三年,年利率为 4.35%,按年付息,到期后一次还本。

  公司副总经理吴贵荣先生在石化港务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公司向石化港务累计提供财务资助 2 次,
累计金额为 3,430 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0.15%。除石化港务外,过去 12 个月公司未向其他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副总经理吴贵荣先生在石化港务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石化港务为公司关联参股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石化港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港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永波

  注册资本:18,8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1 日

  股东持股情况: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51%,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9%。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货物装卸、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经营;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2、石化港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石化港务主营业务为港口货物装卸、仓储、船舶港口服务、普通货运等,拥

有 2 个 5 万吨级码头,适用于各类化学品船舶及最大 5 万吨级化学品船舶的停靠
和全时作业,码头拥有高标准的港口硬件配置和航道条件。石化港务在 2017 年正式投入运营后,安全生产和运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已居国内化工品码头前列。伴随着连云港成为国家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石化港务的经营情况显著改善,最近 3 年吞吐量和收入规模持续增长。

  3、石化港务与公司之间的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说明

  (1)人员方面

  公司副总经理吴贵荣先生在石化港务担任董事职务,石化港务的总经理及财务副经理由君正物流委派。

  (2)业务方面

  君正物流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仓储公司”,君正物流持股 51%,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9%)。仓储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成品油及液体化工产品的仓储、装卸服务。

  石化港务与仓储公司都位于连云港码头且相邻,相关业务主要涉及石化港务为仓储公司库区提供码头装卸服务,以及仓储公司为石化港务提供污水处理等服务,上述服务的收费标准均参照双方对第三方收费标准执行。

  2021 年度公司与石化港务发生的主要业务有:接受劳务 2,759.67 万元,提
供劳务 616.82 万元,向其出租房屋收取租赁费 51.93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石化港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3,430.00 万元。

  除上述情形外,石化港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4、石化港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31,156.20

净资产                                                      14,830.56

营业收入                                                      4,354.09

净利润                                                        413.97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类别:提供财务资助

  (二)资金使用主体:关联参股公司石化港务

  (三)财务资助金额:6,860 万元

  (四)财务资助期限:三年,自实际划款日起算

  (五)借款利率及资助方式:本次财务资助以现金方式提供,年利率为 4.35%(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LPR)。

  (六)还款付息方式:借款利息自借款本金实际划款日起计算,按年付息;借款本金至借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关联参股公司石化港务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其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
慎决定,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资金使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石化
港务的资产负债率为 52.40%,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同时为了保证上述借款能够及时收回,规避资金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并督促石化港务按时付息及偿还借款本金。

  本次借款年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LPR,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且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君正物流以借款的形式向关联参股公司石化港务提供人民币6,86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三年,年利率为 4.35%。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为满足参股公司石化港务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君正物流和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石化港务
的经营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君正物流向关联参股公司石化港务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石化港务的发展需要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该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资金使用。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君正物流向关联参股公司石化港务提供财务资助旨在保障石化港务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助于石化港务的经营发展,借款利率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委员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历史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公司向石化港务累计提供财务资助 2 次,累计金额为 3,430
万元(不含本次);2022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石化港务提供财务资助。

    七、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可控。公司将密切关注石化港务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资金动态,保持和有关部门沟通,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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