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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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拟发行股数 不超过12,0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 元/股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64,000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 月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2011年 1月 9日
一、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三、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江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君正科技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君正科技股东杜江波、郝虹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君正科技的股份。
公司股东凯德伦泰、田秀英、翟麦兰、危嘉、张春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黄辉、卢信群、苏钢、王尔慈、
杨明、翟晓枫、崔力军、梅迎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
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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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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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52,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12,000万股流通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64,000万股,均为流通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江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君正科技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君正科技股东杜江波、郝虹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君正科技的股份。
公司股东凯德伦泰、田秀英、翟麦兰、危嘉、张春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黄辉、卢信群、苏钢、王尔慈、
杨明、翟晓枫、崔力军、梅迎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
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根据公司2010年11月20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
股票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由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宏观经济及行业周期造成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引起公司产品产能利用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电石法PVC、烧碱、电石、硅铁系基础性材料,产品需求受宏
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2008年四季度,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国内经济增速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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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出现异常波动,相应造成PVC、烧碱、电石、硅铁等行业需求波动,从
而对公司业绩实现产生一定影响。由于公司拥有完整产业链,同时所处西部地区
资源成本较低,2008年,公司产能利用水平虽有一定下降,但相比PVC、电石行
业平均47.61%及63.29%的产能利用率,公司依然保持了87.98%及96.04%的产能
利用水平,为公司充分利用行业调整契机拓展市场份额创造了有利条件。2009
年以来,随着国家“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实施,下游行业逐步回暖,公司产
能利用率及产销率已经恢复至较高水平。
尽管公司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和有利的发展条件,但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环境
出现异常变化,仍有可能导致相关行业需求出现波动,从而对公司的产能利用率
及业绩增长造成一定影响。
2、公司产业链综合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外销产品 PVC、硅铁和电石均系宏观经济基础性材料,产品价
格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2008 年四季度,公司所处行业受金融危机影响出
现较大波动,虽然公司在行业内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和竞争优势,但受行业整体
趋势影响,公司主要外销产品 PVC、硅铁、电石价格和毛利率仍出现一定幅度
下滑。2009 年以来,随着国家一系列积极宏观调控措施和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
实施,宏观经济逐渐回暖,行业景气度开始回升,公司各主营产品价格和毛利率
逐步回升,2010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达 32.58%,至历史较高水平。
目前,公司具有行业内较为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业务范围已经涵盖了产
业链中的发电、电石生产、烧碱制备、电石法 PVC 制备、硅铁冶炼、石灰石开
采、生石灰烧制、电石渣制水泥等环节,具有较强的抵御风险能力和较明显的成
本优势,因此在金融危机爆发后,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相比,公司业绩受影响程度
较小,且在经济回暖时,率先得以快速恢复。同时,公司在 2009 年进行了气烧
石灰窑项目的建设以及煤炭资源项目的储备,为之后公司业务可持续快速发展奠
定了良好基础。
当然,公司主要产品作为宏观经济基础材料,仍会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如果未来经济环境出现异常波动,仍有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二)公司报告期内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有三项:一、公司因资源综合利用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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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增值税优惠,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享受增值税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优惠政
策;二、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率为 15%,2007
年至 2008 年免征所得税,2009 年至 2011 年所得税减半计征;三、子公司君正
化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07 年至 2011 年免征所得税。从目前
看,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西部大开发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政策在短期内不
会改变,因此公司在相当长时间内仍可持续获得相应税收优惠支持。当然如果未
来国家对上述事项扶持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则公司所享受税收优惠可能发生变
化,进而公司未来净利润水平将受到影响。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97,988.05万元,项目达产后,
公司生产规模将大幅增加,PVC产能将从目前的5.5万吨增加至45.5万吨,烧碱产
能将从目前的4万吨增加至32万吨。尽管公司能够凭借成本优势逐步提高市场份
额,消化新增产能,但公司仍面临着市场开发及销售的风险。
(四)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处于高速扩张时期,成长性良好。在高速发展的过
程中,公司合理利用财务杠杆,为突破瓶颈、扩大生产规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和支持。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负债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而流动比率及速动比
率均处于较低水平。2008年末、2009年末、2010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9.92%、72.96%、66.13%,流动比率分别为0.77、0.56、1.52,速动比率分别为
0.64、0.44、1.07,公司面临短期偿债的风险。公司近年来偿债指标总体水平不
高的情况是由行业和业务特点所决定的,也是由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这一特殊时
期的现状所决定的。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的逐步扩大,盈利能力的不断提升,
公司的偿债指标将逐步改善,2010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有较大幅度的提
升。
(五)公司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3,238.92
万元、2,795.10 万元、2,987.69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