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有色”、“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本次发行网下申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网下申购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中信建投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和信达证券简称“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1.78元/股在2017年2月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2月3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1.78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494.4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556.2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52.3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预测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58.1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预测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C32)。截至2017年1月10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95.44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5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7年1月12日、2017年1月19日和2017年1月26日。
6、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7、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7年2月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2月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8、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9、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17年1月12日、2017年1月19日和2017年1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三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白银有色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9,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67号
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白银有色的股票简称为“白银有色”,股票代码为“60121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上申购简称为“白银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80212”。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网下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网下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69,800万股,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8,8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0,9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1月10日完成。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8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94.4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556.2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52.3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预测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58.1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预测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C32)。截至2017年1月10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95.44倍。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5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定价日最近一个月同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24,244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11,32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12,924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
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112,924万元。发行人募集资
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7年1月12日在《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7年2月3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2月3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1.78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1.78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5,000万股。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