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1年第一
次H股类别股东会会议资料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4 点 00 分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陕西南路 5-7 号上海城市酒店二楼
召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贺青董事长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 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
三、 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提问
五、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股东投票表决
七、休会(汇总统计现场投票情况和网络投票情况)
八、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中介机构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
二、 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 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需在会议召开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回答问题。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方面的问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 会议召开前,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股份总数。
六、 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 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八、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等事项。
九、 公司聘请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1:
关于选举张义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来函,推荐张义澎先生担任我公司董事。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张义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张义澎先生简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张义澎先生简历
张义澎先生,男,57 岁,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张义澎先生 1983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市财政局第三分局二所专管员、六所办事员、企财科科员,基建处科员、副主任科员,经建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企业处副处长、处长等职。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 2:
关于选举柴洪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董事会的专业化能力,助力公司全面数字化转型进程,促进公司金融科技业务创新,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柴洪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柴洪峰先生简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柴洪峰先生简历
柴洪峰先生,64 岁,金融信息工程管理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金融学硕
士,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柴先生 1986 年 9 月至 1994 年 3 月担任国家外汇局
信息中心副处长;1994 年 4 月至 2002 年 3 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副总裁;2002
年 4 月至 2017 年 5 月担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2012 年 6
月至今担任国家电子商务与电子支付工程实验室理事长;2020 年 3 月至今担任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教授。柴先生兼任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移动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建设银行智慧政务战略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 3:
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根据 2020 年 3 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2019)》”);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修订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十要素》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主要涉及短线交易、股权管理、投票权征集、取消董监高任职资格核准、信息披露法定媒体、公司发展愿景、董事会职权增加企业文化建设方面职责、监事会会议审议程序等条款,并相应修订了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及修订依据详见附件的修订对照表。
上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对照表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对照表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修订依据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 所称高级 管理人员 1、根据沪国资党委【2020】147 号
是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财 务总监、 是指公司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文《关于加强市管企业备案职务管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 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 理的通知》,“除由上级管理或监以及其他经董事会决议 担任重要职务 以及其他经 董事会决 议担任重 要职务 管规定配备的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并取得证券监 管机构核准的任职 资格 并具备 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 外,原则上市管企业财务负责人不
的人员。 件的人员。 再称为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改用
首席财务官等名称”。本章程其他
条款涉及“财务总监”名称的一并
予以调整为“首席财务官”。
2、《证券法(2019)》、《证券公司
治理准则》取消了证券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故此处相应修订。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诚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诚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订。
信、责任、亲和、专业、创新 ”的经营 信、责任、亲和、专业、创新”的经营
理念,践行“以金融服 务创造价值 ”的 理念,践行“以金融服务创造价值”的使
使命,致力于实现“成为根植本土 ,覆 命,致力于实现“受人尊敬、全面领先、
盖全球,有重 要影响力的综合金 融服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投资银行”的发
务商 ”的发展愿景。 展愿景。
第三十六条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 第三十六条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 《证券法(2019)》修订了短线交易
规定,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相关规定,此处相应修订。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将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票在买入后 6 所持有的本 公司 股票或者 其他具有股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所得收益。但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 入售后剩余股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 股票 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份的,以及有国 务院证券 监督管理机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 款规定执行的, 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 外。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限内执行的, 自然人 股东持有 的股票或 者其他具有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益以自己的名 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 偶、父母、
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子女持 有的及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 款的规定执行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 法承担连带责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 规定执行的,
任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