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4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2,660.1 万股的2.31%。其中首次授予 1,317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1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90.83%;预留 133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9.17%,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 2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chuan Em Technology Co.,Ltd.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恩东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唐安斌
注册资本:62,660.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2054198848
成立日期:1994 年 12 月 26 日
上市日期:2011 年 5 月 20 日
经营范围:绝缘材料、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材料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含丙酮、甲苯、醋酸酐、甲基乙基酮、有毒品、易燃液体、腐蚀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醋酸酐、丙酮、甲苯、乙醚、硫酸、盐酸、三氯甲烷)的销售。科技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绝缘材料及其生产设备和原辅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营业收入 1,735,366,951.57 1,644,547,440.82 1,734,079,596.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871,524.03 32,154,270.21 99,297,125.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4,206,158.88 9,607,807.67 48,765,789.9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9,304,024.64 223,738,020.02 88,330,266.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324,151,415.99 2,350,782,938.71 2,321,680,020.90
总资产 3,228,954,756.19 3,177,995,561.45 3,014,363,393.00
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05 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05 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09 0.02 0.08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4 1.38 4.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2.34 0.41 2.11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唐安斌,副董事长熊海涛,
董事熊玲瑶、曹学,独立董事李非、黄勇、李双海。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梁倩倩、职工监事唐
晓南、监事何伟。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5 人,分别是:总经理曹学、常务副总经理李刚、副总经理宗跃强、副总经理李文权、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陈杰。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
(二)标的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东材科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发布《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并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首次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19 年 1 月 1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发布《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
截止 2019 年 11 月 14 日,股份回购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实际回购公司股
份 22,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额的 3.5908%。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的处置应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4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62,660.1 万股的 2.31%。其中首次授予 1,317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1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90.83%;预留 133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9.17%,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 20%。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核实及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12 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通过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唐安斌 董事长 60 4.14% 0.10%
2 曹 学 董事、总经理 55 3.79% 0.09%
3 李 刚 常务副总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