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4月2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18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娟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三、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五、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报
告》;
表决结果:1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中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六、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鉴于张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牛南洁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同意选举牛南洁先生为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
八、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1、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1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江月
明、曾涛、董裕平、杨晖回避表决。
2、与其他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3、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1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 2024 年度证券投资规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证券投资规模如下:公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最大投资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 400%(不含 400%),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最大投资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 80%(不含 80%)。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在以上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情况确定具体的投资规模。经营管理层对各类证券投资规模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和管理,确保投资规模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本次授权有效期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信用业务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信用业务规模如下:融资(含融券)的业务规模不超过净资本的 320%(不含 320%),股票质押业务(不含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股票质押业务规模)新增规模不超过监管机构、交易所规定的公司股票质押新增规模上限。董事会同意在以上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管理、风险监控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情况确定公司 2024 年度至 2026 年度融资融券业务、行权融资业务、约定式购回交易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信用业务规模。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一)债务融资发行主体
公司债务融资的发行主体为本公司或本公司境内外的子公司(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则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境内外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及资产服务机构),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境内外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专业投资者定向发行、或以其他监管许可的方式实施。
表决结果:1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拆借、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短期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包括境内发行的公司债券;境外发行的美元、欧元等外币及离岸人民币公司债券、中期票据计划、外币票据、商业票据等境外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凭证、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次级债务、转融通借款、信用借款(含银团贷款)、抵(质)押借款、资产收益权转让并回购、债券回购融资及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本公司可以发行实施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此项议案中的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表决结果:1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三)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无固定期限的债务融
资工具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监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对具体品种的债务融资工具期限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表决结果:1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及利率
公司依据市场惯例、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利率,以及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1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五)债务融资工具规模
公司对债务融资工具规模按待偿还余额进行管理。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总规模应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的发行上限及风险控制指标要求。监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对具体品种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有限制性规定的,公司相关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不得超过相关规定。
具体债务融资工具需要按相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的,须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后,按照相关要求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向符合相应条件的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1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六)债务融资工具币种
公司依照每次融资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币种。
表决结果:1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七)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
根据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务融资工具本金、相应利息及其他费用,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