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 2020—010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00 以
现场+视频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三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参会董事 10 名,姚长辉独立董事未参加会议也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尚云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0-013 号公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0-014 号公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64,093,908.19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1,554,365.14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36,155,436.51 元,可供分
配利润 325,398,928.63 元。拟以公司 2019 年末总股本 1,315,878,5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红利 1.60 元(含税),共计210,540,571.36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114,858,357.27 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八)《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九)《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一)《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二)《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三)《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 名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四)《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五)《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六)《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费用为 20 万元。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七)《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董事会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法律顾问,年度费用10万元;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八)《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0-012 号公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上述第(一)、(五)、(六)、(七)、(十一)、(十三)、(十五)、(十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龙江交通独立董事关于年报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