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编号:临2019—012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
豁免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资产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19-008),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龙高集团”)的管理关系及资产无偿划转至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变更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投集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材料。(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资产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9-011)。
今日,公司收到交投集团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已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1903)》,对交投集团要约收购义务豁
免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本次交投集团要约收购义务豁免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